【东西问】蔡聪妙:中菲科技合作如何造福两国人民?
张军扩表示,无论是从我国改革的历史经验来看,还是从现实的发展形势来看,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的优化和结构调整,不仅对于国有经济自身做强做优做大十分重要,对于创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也十分关键。为此,要加快制定相关的改革方案及实施细则,明确相关的目标要求、责任主体及实施路径,把这项重要的改革要求切实落到实处。【东西问】蔡聪妙:中菲科技合作如何造福两国人民?
【东西问】蔡聪妙:中菲科技合作如何造福两国人民?审理法院认为,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“好意同乘”行为。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,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,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据此,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,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。本案中,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,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;其余18934元,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(50%)赔偿9467元;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(50%)赔偿9467元,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,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。最终判决: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%部分的赔偿责任,赔偿颜某5680元。【东西问】蔡聪妙:中菲科技合作如何造福两国人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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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理法院认为,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除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外,还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本案事故发生时,金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,但根据其提交的送货单、记账本、企业负责人出庭陈述等证据,可以证实金某受伤前不仅具备相应劳动能力,且持续为多家企业提供运货服务,有较为稳定的收入。故人民法院结合误工时间等事实,认定应当赔偿金某误工费损失4.5万余元。最终判决:某保险公司赔偿金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约8万元。《【东西问】蔡聪妙:中菲科技合作如何造福两国人民?》